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及运行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信息资源管理学报 Author 马费成 卢慧质 等
本文作者:
马费成1,2,3 卢慧质1,2,3 吴逸姝1,2,3
1.武汉大学 信息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2.武汉大学 信息资源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2;
3.武汉大学 大数据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2
知网首发链接: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42.1812.G2.20220816.1332.002.html
随着数字经济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是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的发展为数据要素市场的规模扩张提供了基础条件,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本文阐述数据要素市场的概念和发展现状,基于数据确权、数据分类、数据安全和开放共享等关键影响因素,梳理了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面临的困境与挑战,系统论述了数据要素市场的运行模式和机制,提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战略策略,为探索数据要素市场的运行规律和引导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思考。
关键词:
数据要素 数据要素市场 数据交易 数字经济
引言
近十年来,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在新冠疫情时期,传统的经济产业普遍低迷,数字经济中的网络购物、在线娱乐、直播带货、远程医疗等新兴业态的收益不降反增[1],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复苏发挥了重大作用。在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的规模已经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8.6%[2],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民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互联网用户背后产生的海量数据,这些数据资源仅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有限的作用,被挖掘出的价值少之又少,同时,数据孤岛、数据垄断和数据壁垒等现象也使得数据共享与数据的价值实现障碍重重。
数据要素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能够与传统生产要素进行融合,进一步推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创新价值链,放大传统生产要素的产业价值。同时,数据要素能够催生出新的产业模式和生产方式,激励数据驱动和信息技术驱动型企业发展,是对传统要素市场的有力补充。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市场,能够提高对数据资源的价值利用效率,降低生产运行成本,推动数字经济生产力大幅度提升,是数字经济深化改革的核心引擎[3]。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也将激发国民经济的创造力和活力,提升国家政府的治理效能,为形成全新的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4]。因此,需要形成统一的、规模化的数据要素市场,实现数据要素流通,高效推动生产力发展。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资本、技术、劳动并列为五大生产要素,明确提出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任务[5],这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因此,辨析数据要素市场的概念和发展现状,分析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影响因素,梳理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面临的困境与挑战,系统论述数据要素市场的运行模式和机制,提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战略策略,不仅有助于探索数据要素市场的运行规律,更为引导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思考。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现状
生产要素是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时的一切必备资源和环境条件[6],数据要素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涉及数据从生产、采集、加工到存储、使用的全过程,具有虚拟性、非竞争性、非稀缺性、非均质性和外部性等特殊的经济属性[7],对生产力提高和经济发展有广泛的影响。
数据要素市场是数据要素向市场化配置转化的动态过程,基于市场的根本调节机制,数据要素在流通中产生和实现价值[8]。
当前,国外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相对成熟,已经有30多个国家出台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7]。国外数据交易平台从2008年前后开始萌芽[9],至今,已经发展有多所综合性数据交易中心和专业细分领域数据交易平台,同时IT行业也凭借自身海量的数据资源和云计算技术,构建企业级的数据交易平台,这构成了国外完全市场化的数据交易模式,数据交易市场集中在商业、财务、健康、消费者行为等领域。
伴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和数字产业化进程加快,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不断增长,但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提出“四化框架”[10],除数字产业化、数字化治理和产业数字化外,基于数据要素的视角,增加了数据价值化。数据价值化强调数据的交易流通和价值最大化对数字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出当前数据体量巨大而价值密度较低的现状,建议通过加快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带动数字经济发展。
《2020-2021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根据数据要素生产到发挥作用的全过程将数据要素市场归为七大模块[8]。我国产业技术在数据采集、存储和加工三个环节趋近成熟,云存储技术迅速发展,云服务供应商与数据中心机架规模的扩大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数据标注产业的扩张。数据流通环节重点关注数据共享,政府数据方面,国家电子政务网站规模扩大,连接全国政务部门,对外数据开放共享呈现大幅度增长。企业数据交易市场扩大,API技术服务应用广泛。除了上述环节,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和生态保障也需要进一步发展。
2015年,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成立,随后,经过国家和各地政府牵头,在一批数据运营服务提供商的支持下,不同地区建立了超20个大数据交易机构,仅在2014-2017年间,国内就先后成立了23家由地方政府发起、指导或批准成立的数据交易机构[11]。直至2022年3月,全国由地方政府发起、主导或批复的数据交易所已有39家[12]。这些大数据交易平台通过对数据交易进行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两种主流交易模式[7]。一种模式是数据撮合交易,数据交易机构只对原始数据进行粗加工,对买方和卖方进行撮合,这通常出现在数据交易机构发展初期。第二种是数据增值服务,机构对数据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形成完善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实现数据增值。除此之外,许多数据交易机构通过实践在完善交易机制和制定数据交易规则等方面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十三五”期间,传统产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经济形势普遍严峻,我国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进行深度融合,促进数据要素市场迅速发展。国家工信安全中心预测,在“十四五”期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规模突破1749亿元[8]。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许多企业尚未认识到利用数据资源的重要性,数据权属相关法律不够成熟,监管制度不够健全,数据交易模式发展放缓。为构建良好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策略和路径。
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影响因素
3.1 数据确权
数据确权是数据要素流通的基础条件,是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的前提条件[13]。数据产权明晰有助于明确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市场规则,防止出现产权利益冲突,形成良好的数据要素市场秩序,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数据确权目前存在许多难点。
首先,数据本身具有特殊性。数据具有非消耗性和非竞争性,这使得数据产权无法沿用传统的科斯产权理论[14]。数据在其生命周期内存在有不同的权利主体,相应的也有不同的责任和义务,这些产权主体需要对数据从生产、汇集、加工到流通和使用的过程负责。同时数据的易复制、虚拟性等特点也加剧了数据确权的困难。
其次,不同的数据类型会有不同的权利,这导致了数据权利的多样化和复杂性。比如,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享有隐私权,数据泄露可能会侵犯个人的人格权和财产权。而政府数据通常对外开放,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使用权。相比于政府数据和个人数据,企业数据的情况更加复杂,企业数据流通范围更加广泛,一些数据因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无法公开授权,数据产权难以界定。
数据要素产业链的参与主体众多,权责分配困难。数据要素的生产者、收集者、运输者和使用者等主体都对数据享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单独赋予某一个主体权利义务是不可行的,应当明确权利和责任的边界,对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分别进行产权确定。而数据要素的生命周期具有可变性,数据来源复杂,不同场景下,数据的权利内容也会发生变化,这使得数据确权具有不确定性。
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出台了多部法规条例,对数据权属进行界定。我国法律规范虽然对个人数据提供保护,但还未对数据产权进行系统性立法。数据权属界定问题不明晰会阻碍数据要素流通,不利于数据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执法,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秩序和规范。
3.2 数据分类
当前数据分类标准并未统一,存在多种划分标准[15]。从性质来看,数据可划分为生产经营数据与社会管理数据,前者具有盈利性,通常被企业经营使用,后者为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服务,通常收费低或者免费。按照产权,数据可被划分为私人数据和公共数据,私人数据产权归独立的经济主体享有,公共数据则归政府所有,面向社会开放,免费提供使用服务。按照功能划分,数据包括综合性数据和专业数据,综合性数据覆盖面广,专业数据只为特定领域和用户提供服务。按照加工程度,可以分为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衍生数据是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形成的有价值的、利于使用的数据。根据数据产生的主体,数据还能被划分为私人数据、企业数据和政府数据,这三种数据相互交叉,存在重合。
数据分级分类标准不统一增加数据资产的不确定性,不利于买卖双方对数据的价值进行判断,导致数据价值利用效能下降,数据交易受阻。同时数据标准不一致会使得数据格式混乱,数据质量下降,阻碍数据要素在市场上的流通。数据进行分级分类可以帮助对敏感数据和隐私数据进行合理保护,避免安全隐患,维护数据产权。从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出发,我们至少可以研究制定一种分级分类标准,以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
3.3 数据安全
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扩张,数据隐私泄露、数据造假等数据安全问题层出不穷[16]。数据要素市场环节复杂,从数据的采集、运输、加工、交易到使用,数据安全隐患一直存在。数据安全是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数据要素流通安全风险会威胁到数据要素市场化运作和数据要素的价值实现,因此,必须重视对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目前数据要素市场中的数据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个人隐私数据和敏感数据泄露。个人数据已经成为数据要素市场重要的数据资源,海量的用户数据被掌握在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手中,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利用正在改变着企业的商业模式。然而对个人数据的研究和使用往往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隐私数据直接或间接地与用户的真实身份相关联,一旦这些数据被泄露或者滥用,就会引发侵害用户隐私权、大数据杀熟、网络诈骗和信息茧房等社会问题。一些不便于对外公开的商业数据、内部数据也可能因为遭受网络攻击而被非法访问和泄露,敏感数据的泄露会破坏数据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使得企业商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数据污染。数据污染是对原始数据的扭曲,是对数据的原有内容和格式的破坏。伪造和篡改数据都会造成数据的污染和缺失,产生的虚假数据不仅损害了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还会间接影响到基于这些数据开展的其他工作,对被污染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可能会产生错误的结论,使得数据本身的价值和功能无法正常实现,甚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失。
第三,数据开放共享与数据隐私保护。数据的开放共享能够打破市场中的数据孤岛,促进数据要素的流通,这对于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伴随着数据共享出现的是数据隐私安全问题,复杂的数据共享的流程中存在隐私数据泄露的风险,当市场主体在感知到风险大于收益的时候,就会拒绝进行数据共享。对于数据隐私问题的担忧降低了市场主体进行数据共享的积极性,阻碍了数据开放的进程。如何均衡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是一个重要的难题。
数据安全问题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市场中形态不一的、虚拟的、非结构化的数据增加了管理的难度,识别和保护离散的敏感数据变得更加困难,互联网平台中海量数据的聚集和垄断也进一步加大了数据安全保护的复杂程度和时间成本。同时,信息技术和算力算法的快速发展加剧了数据保护的压力,强大的数据技术产业带来数据流通的灵活性和透明度的同时,也对数据要素的保密性、可控性和完整性提出了挑战,使数据安全问题发生的可能性骤增。如何在数据的采集、存储、运输、加工和利用过程中全方位保障数据安全也是一大难题,数据流通的过程复杂,经过的主体众多,即便是脱敏后的数据在经过整合加工和二次利用后也有可能会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当前数据要素市场的管理机制、隐私保护技术及治理手段都未能适应快速发展中的市场需求,一旦发生数据安全事故,也难以追溯数据来源,对数据进行恢复。因此,要着力解决目前市场中出现的数据安全问题,检查数据要素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漏洞,建立合理的数据风险预警机制,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3.4 数据开放共享
数据开放共享能够促进数据的流通,打破数据壁垒,让多种数据要素资源流入市场。数据开放是实现数据的价值最大化的重要路径,数据具有非稀缺性,同一数据要素可以对不同的主体产生不同的价值,只有通过数据的开放与流通才能够最大程度开发数据的隐藏价值。通过数据开放共享,能够培育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引导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和商业范式的转型升级,激发数字经济的创新活力,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成熟的必然要求。
数据要素市场的数据开放共享面临许多挑战,可以通过分析影响数据开放共享的因素,梳理这些问题。
第一,技术因素。数据开放共享离不开技术的支持,数据技术是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的基础,数据开放的扩大有赖于信息技术水平的提高。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但对数据开放的应用较少,一些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较早,缺少对数据开放共享功能的设计与考虑,数据的传输、存储与管理能力不强且效率较低,引入新的数据开放技术难度较大。
第二,数据因素。数据开放平台上的数据存在着内容重复、质量参差不齐、格式混乱、结构化程度低等问题。数据的开放力度较弱,数据的种类单一、数量整体偏少。共享的数据以传统统计类数据为主,社交网络数据、段视频数据等新型数据较少,覆盖面较窄,数据开放系统的接口开放率较低。
第三,管理因素。数据要素市场开放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市场主体各自为阵,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缺少行业统一规划和规范,这限制了数据开放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不同数据开放平台的标准不一,功能各异,数据格式差别较大,跨平台交流困难。除此之外,数据开放平台的内部管理也不够规范,数据开放的流程不够明确,在数据开放前的信息过滤与数据清洗程序不够成熟,这会给数据开放带来安全隐患。
第四,制度因素。目前,数据要素市场还未能形成健全的数据共享机制,缺乏完善的数据开放监管制度,数据开放审查程序不够清晰。在法律层面,还未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方面的法律规范,特别是对于隐私保护仍然缺少细节性的明文规定。同时,未能规范数据开放市场主体的权责明细,不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一致,数据产权不明晰,数据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等权利界定模糊,这可能会引发数据开放过程中的侵权行为,造成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
第五,观念因素。现阶段,一些数据要素市场的主体缺乏数据开放治理的观念,只看到了实现数据开放的前期成本,以及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没有意识到数据共享能够提升数据要素市场的流通效率,加快数据利用,带动数字经济的整体发展。数据需求方也未能意识到对公共数据的加工和利用,能够丰富原本的数据资源,为数据驱动的战略决策和其他应用提供帮助。
综上所述,当前数据开放仍然面临诸多难题,如何建立完善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市场中的数据流通速度,为积极有效的数据开放行为提供安全保障,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数据要素市场的运行模式与机制
4.1 价格机制
4.2 供求机制
4.3 竞争机制
竞争是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的重要条件和必要形式,市场竞争引导数据要素资源的配置,是一种自我选择机制[21]。数据要素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和有利的市场地位,必须展开市场竞争,开发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激发市场的创造力和活力。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调节数据要素市场中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供求态势,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尚在初步发展阶段,潜在的发展空间较大,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数据要素资源集中在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手中,这些企业凭借规模效应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形成的数据壁垒阻碍了数据要素的流通和配置。
数据的非竞争性使得数据可以被无限开发,边际成本较低,一旦投入可以形成自然垄断,实现大规模的经济效应。数据的不完全排他性也使得限制数据被其他主体利用的成本较高,为了维护自身数据资源,企业会通过建立技术障碍,阻止其他竞争者使用,造成数据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同时数据要素的需求存在个性化特征,这要求数据供给者提供定制化的数据,使得数据要素市场被分割成为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市场,数据供给者通过数据对买方的需求掌握得更加充分,而数据消费者必须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成本比较数据供给者之间的差异,这为一些数据供给者维持非竞争行为提供了可能性。这些因素推动形成了数据要素市场中的垄断现象,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
除此之外,当前数据要素市场还存在交易规则不完善,市场主体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数据交易过程缺少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规则指引,数据接入标准不一,登记结算程序模糊,市场秩序混乱。市场中的数据权属和来源不明,合法的授权机制尚未建立,数据必须通过脱敏加工后才能进行交易,降低了数据的真实价值,限制了数据的效能释放。难以追溯数据来源,也为后续数据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数据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机制不成熟,对市场生产者的界定不明,未能构建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一些数据中介平台采用的会员制度门槛较低,约束力不强。对数据供给者的监管力度不够,数据管理缺少法律法规依据,数据治理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交易平台对平台内交易行为的监察流于形式,职责不明。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侵权违法行为,对于数据交易的安全造成威胁,也为一些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4.4 风险机制
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路径
5.1 健全数据流通法律规则
5.2 推动公共数据扩大开放
5.3 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5.4 构建数据安全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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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费成(通讯作者),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情报学理论与方法、大数据分析与应用,E-mail:fchma@whu.edu.cn;
卢慧质,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数字信息资源管理、用户信息行为研究,E-mail:huizhilu@whu.edu.cn;
吴逸姝,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数字信息资源管理、社交媒体信息传播研究。
* 引用格式
马费成,卢慧质,吴逸姝.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及运行[J/OL].信息资源管理学报:1-10[2022-08-18].http://kns.cnki.net/kcms/detail/42.1812.G2.20220816.1332.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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